您好,欢迎来到张家港天之越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官网! 今天是

联系我们

联系我们

张家港天之越知识产权

公司座机:0512-58709757

联系人:殷京冬

手机:13962287088

总部地址:张家港市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广场713号

分站地址:保税区科创园站/乐余镇科创园站

行业资讯当前位置:首页 > 通知公告 > 行业资讯 > 正文

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

文章出处:admin发表时间:2024/7/23点击次数:400

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

各镇(区):

根据苏州市工信局《关于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》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绿色制造体系梯度培育,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,助力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,现组织开展苏州市绿色工厂名单推荐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条件

(一)在张家港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、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
(二)生产经营状况良好,具有健全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。

(三)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,不得申报绿色工厂:

1、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(含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)、质量、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;

2、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;

3、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;

4、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;

5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。

二、推荐程序

(一)组织评价。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,参照《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》、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进行评价,并形成规范评价报告(报告格式详见《关于印发<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)。

(二)初审推荐。评价合格的企业向市工信局提交评价报告。由市工信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绿色制造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评,评分数80分以上(含80分)的企业正式行文推荐至苏州市工信局,由苏州市工信局组织开展3A级绿色工厂评价。评分数80分以下的企业按照企业自评、板块推荐等程序评为1A级、2A级绿色工厂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镇(区)要做好绿色制造名单培育和储备工作,指导企业对照评价标准对标找差,制定创建计划,针对性落实改进提升措施,并于8月23日前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汇总表(附件1)报市工信局节能科,不在培育计划名单内的企业,不得推荐申报本次3A级绿色工厂。

(二)各镇(区)要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评价,编制评价报告,评价要求请参照《关于印发<苏州市绿色工厂建设实施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(苏工信节综〔2023〕10号),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(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),需按照行业标准要求进行评价。

(三)各镇(区)要严把质量、择优推荐,将绿色工厂评价报告(附件2),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(附件3),于2024年9月27日前连同申报材料(一式一份,同时报电子版)行文上报市工信局节能科。

联系人:苏园圆  电话:56729060

        

附件:

1. 3A级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汇总表

2. 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报告

3. 3A级绿色工厂推荐汇总表

4. 苏州市绿色工厂评价体系

 

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
2024年7月22日

附件1.3A级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汇总表.xlsx.png